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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通事故引发滋事事件续:33人被刑事拘留
发布时间: 2013-6-16  【关闭窗口】

原标题:南宁交通事故引发滋事事件续:33人被刑事拘留

  中新网南宁6月16日电(记者 杨志雄 黄艳梅)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16日向媒体通报,6月13日晚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路立交桥发生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滋事事件,目前警方已查获5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肇事司机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迅速调查处理,当晚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已经落网。

  据警方介绍,截至6月16日8时,共查获56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33人涉嫌犯罪已被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依法刑事拘留(32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1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其余人员在进一步审查中。

  经公安机关与驻桂某部队核实,肇事司机陈某,男,汉族,安徽人,1996年入伍,1999年退伍,现在南宁帮私营企业开车,其所持的旧式军队车辆号牌、证件均为伪造,其驾驶的丰田小轿车为无牌无证车辆。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已被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目前,公安机关正对6月13日群体性滋事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公安机关表示,将依法严格办案,对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追查到底,坚决依法严惩,同时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事件回顾:南宁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滋事事件

  中新网南宁6月14日电(记者 杨志雄 黄艳梅)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1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6月13日晚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滋事事件进行通报。

  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义向媒体通报,6月13日晚20时24分,陈某(男,36岁,安徽省太合县人)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丰田小轿车在南宁友爱立交桥下与莫某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发生争执,出租车司机莫某被打。

  民警在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调查处理,依法认定陈某负该事故全责,双方对此无异议。但莫某要求陈某当场赔偿被打的医药费,并召集其他出租车司机到现场。这起交通事故引起周边群众大量聚集围观。当莫某与陈某在公安机关现场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并兑现后,现场民警按程序依法准备将陈某带离调查并扣押无号牌车辆时,遭到现场人员阻挠,部分人员情绪失控,漫骂民警并围打陈某及其女友。

  现场滋事人员将陈某的车掀翻,从车内掉出两副旧式军车号牌,现场滋事人员随后点燃该车焚烧,一些滋事人员推翻现场的2辆警车和1辆敞开式巡防车,并用石块、棍棒、砖头等攻击现场执勤民警,事态进一步升级。现场民警保持了****限度的克制,并反复劝阻,在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为防止事态继续扩大,在增援警力到达后,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26名现场滋事人员,扑灭着火车辆,疏散围观群众,并将受伤的当事人送往医院治疗。

  根据通报,至14日凌晨4时许,现场事态已得到平息,围观群众经劝说后,已逐步离开。出租车司机莫某伤情较轻,经治疗已无大碍,陈某及其女友也不同程度受伤。当事人陈某自称是驻桂某部队军人,警方经向该部队核查无此人,其车上的旧式军车号牌“空J15058”、“空J15068”均为假号牌,对其所驾的车辆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核查。

  王义表示,公安机关将对陈某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现场参与打砸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查并严肃处理。警方希望曾在场的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和线索,后续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媒体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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